遭狼師性侵不敢說!爸媽誤會孩子變壞,只想把他「打回正途」

大人要如何發現孩子受性侵狀況並能在第一時間處理?「關係民主化」是最關鍵的問題。不再以「偏差、叛逆」來詮釋孩子的行為,不要急著把他們當問題處理,而是中性地看到這是「孩子的想法行為與自己出現歧異」,詢問「怎麼了」、「還好嗎」、「為什麼」,這是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就持續進行、累積信任的歷程。

案例一:OO在國小高年級時遭到班上導師性侵,她不敢告訴任何大人,原本成績名列前茅的她為了逃避巨大的痛苦,開始在上課中睡覺,成績因此一落千丈,甚至出現零分的考卷。爸媽以為她變壞變懶惰,憤怒之餘開始狂毆她,希望能把她打回正途,殊不知卻讓這個小小的孩子陷入空前孤立:原本在她生活中最應愛她、保護她的兩種大人—爸媽和老師—,卻同時成為她最大的施暴者。

這個孩子上高中後,這位老師被她的國小學妹舉報,揪出一連串的受害者,她也是其中之一。老師判刑定讞入獄,她獲得金額不多的損害賠償。只是現在這個孩子已經成年,仍深受重度憂鬱、焦慮、自殘等各種身心症狀之苦。

某次,她的媽媽對我說:「老師,OO之所以會這樣,還是跟她國小時的遭遇有關吧?」我還來不及回答,媽媽頓了一下,又接著說:「老師,我真的很後悔當年那樣打她。」

案例二:有一位老師被學生舉發性騷擾,雖然學校沒有進行全面普查,但風聲還是在學生間傳開,於是有好幾位同學也到學務處報告自己有類似遭遇,學校態度積極,立刻召開性平委員會,沒想到組成調查小組正要開始進行調查之際,所有家長都拒絕接受調查,並且要求簽署不調查同意書。

家長拒絕的理由不得而知。校方最後仍以「得知消息主動調查」為由召開性平調查並做成懲處決議。
然後這位教師就請調到其他學校了。

案例三:另一個學校,某社團老師得知學生被教練性騷擾,向學務處舉發,學務處向對所有學生發下具名問卷,詢問他們是否曾遭受教練性騷擾,沒有人敢承認,包括向這位社團老師求助的同學。社團老師問他們為什麼不說,學生們表示不敢講,他們不相信學務處,也怕家長不相信還罵他們,更怕自己未來在這個運動項目「不用混了」。

社團老師深感無力,又自責無法保護學生,那個學期末他就辭職了。

缺乏「身體自主權」意識的成人,難以支持受創兒少

當公視編輯來邀稿時,我本來很樂觀地說「希望用文章來談metoo浪潮中所引發對校園權勢性侵的討論!畢竟這是目前所有引爆的案件類型中,相對最能夠在制度中解決的。」

只是當開始動筆,我卻陷入懷疑:上述這些事件,雖然我修改了一些細節以模糊辨識的可能,但這些全都發生在近幾年內,從結果論來說,我們對性侵害的樣貌有比之前較清楚的認識了,但許多個案仍如同之前一樣,無法在孩子需要幫助的時候立即得到處理。

根據我在教育和醫療現場的觀察,當代的兒童和青少年比起上一代還在青少年時期時,已經對身體自主權及身體界線有更清楚的意識,對師生權力關係也有初步認識,若有適當支持,他們也較敢將自己遭受的不當對待說出來。但理應保護他們的大人卻尚未發展出相應的權力╱權利思維,對性創傷可能的樣貌及復原歷程也還沒有認識,加上隨著孩子逐漸步入青春期,日常生活中往往累積許多愛恨情仇或衝突等,社會又普遍有「青少年偏差行為應予管教導正」等概念,都有可能讓照顧者對孩子的行為或情緒改變歸因錯誤,或者表現出來的反應讓孩子不願繼續溝通或求助。

孩子與師長的「關係民主化」,有助發現異常狀況並第一時間處理

回到「在事件發生之際,要怎樣確認孩子期待的處理方式?」這個問題,我認為以下幾點是重要的:

首先我們必須建立一個新的理解:當孩子有了創傷,他╱她的表現方式可能不光只有憂鬱或焦慮等退縮形式,有很大的可能,孩子的外顯行為會呈現憤怒或對立,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看到親子或學校關係衝突,或者成績大幅退步等狀況。由於目前在臺灣普遍仍將「維持成績」視為孩子的重要責任,因此當孩子無法達到這個目標,往往會遭受很大的責難或處罰,體罰在許多個案中仍普遍可見。這些孩子最終陷入孤立無援的狀況,性侵和家暴同時成為他╱她的壓迫和痛苦來源。

因此,大人要如何發現孩子的受害狀況並能在第一時間處理?「關係民主化」恐怕是最關鍵的問題。不再以「偏差、叛逆」直覺式地詮釋孩子的行為,放棄「管教」的思維,先不要急著把他們當問題處理或覺得他們「變壞」,而是中性地看到這是「孩子的想法行為與自己出現歧異」,因此取而代之的是問「怎麼了」、「還好嗎」、「為什麼」,釐清彼此的期待、需求和底線,並在過程中一再向孩子保證自己的愛。這是必須在日常生活中就持續進行、累積信任的歷程,溝通和關係形式不會在重大事件發生時忽然能夠平順地建立,相反的,有了長久建立的信任基礎,事情才有朝向對的方向發展的可能。

檢討被害者,會造成更嚴重的二次傷害

而若孩子真的遭到性侵,並且願意求助,他╱她的求助對象該怎麼做呢?我總是說其實是有標準答案的。很多時候求助對象會不慎犯下「責怪受害者」的錯(即使常常是無意的),例如第一反應是「你怎麼這麼笨!」「我早就告訴你那是個爛人」;或者「太急了」或「太氣了」,會推著受害者採取某些積極決定或行動,但可能受害者還沒有準備好處理在制度性咎責的過程中會造成的壓力和傷害;又或者求助對象太擔心受害者無法承受這些壓力或傷害,直接勸退或制止這些行動。

這些全部都是可能造成二次傷害的。不光是孩子,當你收到任何人的求助,請你告訴他╱她:「謝謝你願意告訴我這件事」(肯定對方「說出來的勇氣和行動」)、「我很難過發生這件事」(表達自己的同理和情緒)以及「你希望我為你做什麼?」

讓受害者自己決定他╱她的感受、需求、時程和行動,然後以他╱她期待的方式支持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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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雅淳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2023.09.22

周雅淳

粉絲專頁「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作者╱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不小盟)秘書長╱自由演講者╱性別議題倡議者╱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研究所碩士生。在花蓮設法養活自己一孩三貓,同時也努力打破各種對於性、性別、性侵害、偏鄉等的偏見和迷思,希望取得一線服務資格,於2021年重回校園成為大齡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