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選之人—造浪者》劇中演員賴佩霞宣布投入本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視如何播出此劇引發討論。公視舉辦公眾意見交流活動,現場公民提出多元意見激盪。公視董事劉昌德認為,除了打安全牌的選擇之外,希望能兼顧法律、觀眾權益與公視理念,展開公眾討論。
公視、大慕影藝共同出品的戲劇作品《人選之人—造浪者》於今年4月28日於Netflix上線。根據雙方之規劃,原先預定於平台上架半年後,由公視於10月28日接檔播出;首波宣傳也於8月28日啟動。
公視於9月15日召開第7屆第18次董事會,有關《人選之人》劇中演員賴佩霞宣布投入本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公視是否仍照原定電視頻道排播等相關議題,聽取董事及監察人意見。
《人選之人—造浪者》的播出引起社會討論與對公視高度關注,以下為9月22日舉辦之交流活動,引言人劉昌德之意見逐字稿整理。
我本來預期是那個黃監事要開始,因為我們要從那個法律開始講,但是被cue到了,我想我們也就不知道那個什麼電視Rounddown,我還在那邊推來推去。
那我想大家都知道爭議在哪裡,也知道《公視法》的規定,那這件事情呢,當然無論是社會上面或甚至在爭議發生,也就是上禮拜五那個、上禮拜四, 上禮拜四那個賴佩霞,正式接受接受郭台銘的這樣的一個邀請之後,我們第二天就開了董事會,正好就開了董事會,我們是特別開的,那我們當然也都討論過了。
我想大家很容易理解說,它可能引起的爭議,剛剛信聰也已經跟大家說了, 因為《公視法》要求說,我們不能為政治宣傳、我們要保持客觀、我們要保持公正,那對於公視來說當然最簡單或是說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我們遵守《公視法》,從寬解釋,結案,句號。然後我們就應該可以這邊解散,然後到隔壁去吃東西,但是為什麼我們還是覺得需要討論?
我覺得當然就是,我們會發現,除了打安全牌之外,或是說我們這樣打安全牌,到底對於公視、對於觀眾的權益,對於我們剛剛提到,比方說民主社會的討論,甚至是公視未來的這樣的一個關於台灣媒體的發展,我覺得好像不是這麼簡單來看,這樣講一下子就把那個議題拉得很遠,大概大家就會期待或是擔心,剛剛信聰說的,我一講就變學術研討會,所以我已經在轉了,那個我簡單說,我自己覺得,這裡面當然有兩個部分可以討論, 那我也先說結論,因此在那兩個部分的層面的思考之後,一個是觀眾權益的思考,第二個是公共電視的理念的思考之後,我覺得我們不要這麼,簡單的就算了,我們可不可以勇敢一次,看看還有沒有什麼能夠在不違法的狀況下面,不要延播。我知道大家可能會覺得那是播不播,但是各位知道我們從來沒有不播這件事情,我們就可能延播,不在原來10月28號排定的時間播,那我是想說,如果我們不延播,我們有沒有什麼方法能夠來做到兼顧法律,以及我們希望的,第一個觀眾權益、第二個公共電視的理念。
先說觀眾權益,我覺得這個很簡單,就是剛剛信聰已經說了,我相信大部分在場的人,線上的朋友應該都看過了《人選之人》,甚至像信聰說的不只看過一遍,那這裡面到底還有什麼公共權益、觀眾權益?我們現在是付費,在一個跨國的平台上面看,但是呢,這部片子公視是有出資的,公視出的錢是從納稅人的錢來的,這個就是我們之所以覺得,不應該只是讓他變成說,付得起錢的Netflix的會員才能夠看,那公共電視都已經出資了,我們就希望它是一個普及服務,那這個是第一點,那觀眾國內觀眾沒辦法普及收視,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而且是在一個,大家都認為很重要的時段,選舉這件事情,我們沒辦法看,沒辦法討論,我覺得這樣是公視好像對於公視的這個責任來說,我覺得是有虧職守的,如果我們不在這個時候播,好那這個是第一個觀眾權益。
第二個是公共電視的理念,我們都可以看到,剛剛說《公視法》裡面,有關於這一個不能為政治宣傳、客觀公正這樣的一種理由。但是大家也不要忘記了,公共電視法第一條裡面就說我們要促進公民社會發展。《人選之人》這部片子它的成功之處,我想大家也都知道,它是一個真正介入社會公共議題的一部片子,它在這段期間引起的討論,也是公共議題。我們不播就是放棄這樣的一個影響力,我們就辜負了第一條,公共電視法第一條賦予我們的責任。
所以我覺得在這樣的狀況下面,而且它就是在講選舉,大家都知道不要說台灣多民主,我們都知道台灣的選舉多惡質,有太多惡質的部分了,這個就是我們在看人選之人的時候,能夠引起我們共鳴的其中一個點,我們這時候不去討論它嗎?不然要什麼時候,等到都選完了,大家不care選舉的時候再來討論選舉嗎?我覺得這個不對,所以我們來想想,如果我不延期播,我們用什麼樣的方式,來達成不違法這樣的一個可能性。但是我知道時間差不多到了,我們先講到這裡,可能性開放給大家來做思考,謝謝。
(回應公民來賓與引言人)
那因為剛剛大概聽了大家很多的想法,我想我也比較簡單的先表達,我自己的確就是我剛剛說的,我覺得不要延播,要加警語,對我來說是最簡單的做法,那為什麼要這樣子做,我覺得我的第一個考量是,站在這一個有關法條上面的問題,我不像琪斐這麼勇敢說我們就先給他違法下去,沒有,我仍然認為這裡面是有解釋空間的。
(范琪斐:黃律師 我可不可以真的請教一下,就是違法就是這個會怎樣?違法會怎麼樣?到底會怎樣?是罰錢嗎?還是說就是到底會發生什麼事?)
這個部分我是一個懦弱的人,但是違法會怎樣,我們讓那個其他比方說黃老師,或是其他董事長這邊來解釋,但是對我來說啦,這裡面沒有說我一定違法,因為我們都知道,其實剛剛大家都在討論,林月真不是賴佩霞,公正黨不是郭台銘,這個大家知道,我需要去強調這個,那個就會讓我不違這個法,我只是說好,那為什麼要加註警語,對我來說只是在解決這一個問題,因為這個法條有一些解釋空間,那就像剛剛那個黃老師說的,我需要防止這些可能的危害,我要應注意所以我就要注意到,那這是我認為我注意到了,但是我真心認為林月真不是賴佩霞,我真心這樣認為,這是第一個,那想辦法去讓觀眾也記得這件事情,我也沒有assume說觀眾都不知道或都知道,但我提醒他,這是第一點,為了法條的關係,我會建議這樣的做法,但是我不認為需要延播。
那第二個是在公視的理念上面,公共領域的理念上面,剛剛也有朋友提到說,這部戲的確有很多可以討論的,我們的確也擔心,大家就為了那樣的人設,就去投給某一些候選人,那我們捫心自問,我們的確台灣有很多這樣的選民,但是我們在這部戲裡面的確也看到了,大家支持那裡面的反對黨,並不是因為他人設特別成功而已,是因為他真的有一些公共的理念 ,能夠讓大家支持,我們可不可以讓這一部戲的公共討論,對於選舉文化的討論,能夠再往前一步,我們用什麼樣的方式讓他再往前一步,不是不播,不播就是我只是要做一個純潔的公共電視台,那這樣的狀況就是剛剛信聰提到的「自我審查」,我們一直不斷的在退縮,最後我們就是要做跟社會無關的議題,我才不會碰到這些爭議,那這樣我們到底能夠做什麼,這個就是我說的有關公視這一個部分。
我覺得,這樣的自我審查的確會造成整個公視,甚至是台灣媒體產業的往後退,如果我都要做這些不是公共議題的, 我可以想像就是,那我們就去做穿越劇吧,只要做穿越劇就不會有這個問題,(有一定有,對不起,那可能要那個會長那邊討論一下),好那我意思是說,我們不要這樣自我設限,這一部戲沒有這麼可怕,相反的他有很多正面的事情,是我們可以去提升的。
那最後,最後我想要說一下,可能作為一個傳播學者或者作為一個社會學者,雖然我們剛剛說不要太學術,但是我要呼應一下剛剛各位提到的,其實在我們現在這個社會,我們看到澤倫斯基,我們看到更早的川普,再更早的雷根,我們都知道,媒介跟社會早就混在一起了,有一個學術名詞叫「政治媒介化」,這個是我們逃不掉的事情,公視不可能純潔到,我這個媒介跟這個社會不交流,我們一直在交流,我要用這一部《人選之人》告訴大家,我們正在交流當中,我們不希望直接影響最後的選舉的那一個結果,但是呢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公視是政治的,我們不偏向任何政黨,但我們是政治的,這個是我認為不要延播的理由,以上,謝謝。
(回應主持人)
如果是剛剛信聰說我們並沒有,經過至少是今天的討論,我們就做出延播的決定,我就覺得會。今天如果我們展開這一個討論 我也知道因為各位剛剛我已經重複說了,我主張不延播的這個理由,那我也知道延播本身,就法、就選舉、就公視,從預算到所謂中立的角色來說, 它是一個相對安全的決定,我都知道,但是我覺得如果我們不經過這樣的討論,馬上就跳到說那我還是往後退好了,那我覺得我們就是不斷的在做這樣的一種退縮性的決定,公共電視沒有準備要介入社會這件事情, 會因為我們的那種膝蓋式的反應說不播,就會定位下來。
一旦我們展開了這樣的討論,所以如果決定延播,對我來說可能就沒有這樣的疑慮,所以我覺得重點是,我們要不要面對這樣的問題,而不是最後我們做怎麼樣的決定,那但是我當然還是有我自己認為現在比較好的一個決定的。
【延伸推薦】
文章|《人選之人—造浪者》公視如何播?公民提出「如期播」、「加警語」、「延後播」等意見激盪
文字整理:陳珊珊、陳逸雯、張毓茹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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