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工作高風險,有可能落海、漁船沈船、火燒船、被漁網勾到、釣具勾到……。一但遇上勞資糾紛,台灣的勞工機關跟仲介,似乎都站在雇主那一邊。
我來自印尼中爪哇省BREBES縣,第一次來台灣工作當漁工是1999 年,在東港工作一年六個月,後來就回印尼工作。一直到2010年才再申請來台灣工作,工作地點在高雄茄萣,二年以後,2012年完成兩年契約又回印尼。
幾個月後,也就是2012年7月,我又透過仲介申請來台灣工作,工作地點在南方澳,這次工作時間長達3年,直到2015年結束契約,回到印尼休息。2017年4月我又來到南方澳的漁船上工作,一直持續到現在都沒有回去印尼。
海上工作:一旦鬆懈可能喪命,心中恐懼無法形容
我想分享的是,在漁船上工作,身為一名漁業勞工,我的生活充滿了快樂和悲傷,快樂的來源就是,冒著生命危險在海上辛勤工作之後,可以放假休息的期待,而且期盼著領薪日,把錢寄回家裡,改善家裡的經濟狀況。
而悲傷的事有很多,比如說在海上遇到大海浪時,心中的恐懼真是無法形容。在工作上也必須戰戰競競的,深怕有個失誤,就會遭到船長責難,加上老闆經常碎念,精神上也很緊繃。
海上工作有很高的風險存在,工作中經常要面對很多可能導致喪失生命的危險,如果我們沒有小心謹慎的做每一件事情,一旦有一點點鬆懈,可能就會喪命。有可能落海、漁船沈船、火燒船、被漁網勾到、釣具勾到等,都有可能賠上性命。然而,在申請保險理賠時又遭受重重關卡、刁難,政府似乎並沒有積極的態度在處理這些事。
勞工機關跟仲介,都站在雇主那一邊
我希望政府部門對漁工的保護可以更完善,因為,我自己覺得目前對漁工的保護仍然很缺乏,有許多漁工面臨的問題都沒辦法解決,我們找仲介幫忙,仲介不但沒有幫忙解決問題,反而還罵我們。本來以為我們付給他仲介費,他應該可以站在漁工這邊才是,不該跟著雇主一起來責備我們。
也有很多勞資爭議的案子,仲介也都沒站在我們漁工的立場協助處理,我們真的因為投訴無門,而感到害怕。尤其是地方政府勞工處,他們雖然作為勞工機關,但他們一點都沒有在維護勞工的權利,反而在幫助雇主來威脅我們,如果不聽雇主的話、不好好工作,就會受到懲罰或遣返回國,讓我們要面臨失去工作的危機。
漁工日常:每天工作17個小時,甚至4天4夜沒休息
漁船是否出港作業,會依據氣象局發布海上風浪的狀況而定,如果風浪不大,海象良好的話,我們就必須出港工作。我們通常是在夜間作業,大約傍晚4-5點出港,在抵達魚場前輪流休息,每人休息2個小時,這是拖網漁船的狀況。
若是遠洋的延繩釣船,在24小時中只能休息兩個小時,其他22個小時都必須工作,非常辛苦。雖然我還沒在遠洋漁船上工作過,但是這些訊息都在我的身邊朋友發生的。我以前在茄萣工作也發生過4天4夜沒休息,一直連續不斷地工作,連吃飯時間都沒有。如果是三腳虎漁船(註)還有一點點放鬆時間,從下午6點到早上6點,如果魚網沒有破掉,我們就可以休息。
我現在工作的船,通常在下午4點從南方澳出港開往魚場,尋找到漁群,我們晚上7點就開始下網、起網,反覆這樣的作業,一直到次日早上5點準備回程。當天早上7點靠岸、卸完漁貨,已經9、10點左右,我們才可以休息,如果我們到其它漁港作業,例如到基隆,一天可以捕撈到20-40噸的漁貨。
面對每天艱鉅的工作,必須耗費極大的精力,我們身處在國外工作,沒有甚麼力量去對抗這些工作造成的壓力,我們每天面對發脾氣的雇主,為了保住工作,為了家人和家庭的經濟,也只能忍氣吞聲,耐心地堅持下去了。
註:「三腳虎」漁法被稱為「扒網」,多以三艘漁船(母船、搬運船與燈船)的船隊方式作業,發現魚群後下網圍住,再拉起漁網兜魚。
【延伸推薦】
紀錄片|《讓愛傳下去:漁工鬥士李麗華》:形容自己如「望海母親」的李麗華,從1992年為平溪老礦工爭取勞工權益開始,就一直在為弱勢發聲這條路上前進。
戲劇|《第一鮪》:一艘遠洋漁船,一位抓黑鮪魚的老船長;一位準備退休的輪機長;一位菲律賓漁工工頭;一位什麼都不會,但因為仲介說上台灣船賺比較快,就跑來討海的印尼人。每個在船上的人都有自己的目的,也都有自己的念想。
文章|關懷移工弱勢被罵胳臂往外彎?李麗華:因為看過太多家破人亡。
作者:一位漁工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2022.5.12
目前在南方澳的漁船上工作,已婚,育有三名子女,太太在家鄉照顧家人,有一個兒子和兩個女兒,最大的孩子已經讀大學,老二讀高中,老三就讀國中二年級。在印尼家鄉時,也是從事漁撈作業的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