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時的心有靈犀,結婚後怎麼都不見了?長期一起推動多元成家的許秀雯與簡至潔,今年結婚滿周年,兩個人都很有主見、常常吵架,後來她們「協商」出一個好方法……。
故事的一開始,我們是多元成家運動上的夥伴,高密度的合作、相處時大小不斷的摩擦,使我們用超乎尋常的速度接近對方,試著理解彼此的差異。
她和我是個性很不一樣的人,婚後的某一天,她一邊整理廚具,一邊對我說:「這陶鍋底部黑黑的。」我聞言心驚:「該不是我上次沒洗乾淨吧?現在要挨罵了嗎?」結果她說:「這是因爲有一次我在滷雞翅,可是妳打電話來,我們講很久就燒焦囉。」我:「啊,所以是因爲太專心和我講電話,忘記爐子在煮東西嗎?」她笑:「才不是,我沒有忘記,是沒辦法打斷妳!」
多元成家是一個雖然得到許多支持,但也遭逢強大阻力的運動,我們的生活和運動彼此交織、鑲嵌,到達一種「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的地步。這樣自然是有好有壞,最大壞處是,曾經有好多年的時間,我們兩個幾乎沒有任何一天可以休假,每一天的話題與生活內容都跟運動有關。
她通常比我晚睡,而我通常比她早起,結果就是,往往她還在睡夢中,或是才剛一睜開眼,我就會馬上和她討論最新的任務,和緊急待處理的問題。這樣幾年後,有一天她終於忍不住發脾氣了,後來我們的家規就新增一條,凡是她醒來後的第一時間,嚴格禁止我講運動上的任何事(抱抱她以及說早安則是被鼓勵的…),用明訂規範的方式,劃定界線,解除衝突…。
我們兩個都是很有自己意見的人,所以各種衝突根本就是日常,某天一大早,因故又大吵,我不忍她難過,於是反覆和她「協商」,她終於「勉予同意」只要生氣到當日午夜十二點「就好」。結果那天她工作到很晚,回家進門已近午夜,我主動笑臉相迎,但她餘怒未消,竟鐵青著臉說:「現在還沒十二點!」
我委屈至極:「憑什麼認定全部都是我的錯?妳都不覺得自己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嗎?」她回以:「需要什麼裁判?這件事不用裁判,很顯然全部都是妳的錯!」
這對話著實太經典太好笑了,我當下決定忍耐一下,等十二點過後再來講理與辯論好了。眼看十二點一過,就切了一大塊超好吃乳酪蛋糕給她(鬆懈她的敵意與心防),果然她也覺得很好吃,馬上十分機警地交代我「不可趁她不在家時就自己把蛋糕全吃掉了」。
我想,像生氣這種事,為了自己也為了對方,最好能設一個時間上的停損點,讓每一天都有機會歸零、重新開始吧。
但如果當下對方真的很生氣,又該怎麼辦呢?記得有一次,和小太一起在餐廳吃晚餐,結果當她開始認真犀利評論某事,我們一言不合。我想說換個話題好了,這樣氣氛太火爆…
我:我想岔開來講一件事…
太:我不要聽妳岔開來講任何事。
我:一句話而已。
太:妳的一句話都很長,跟我媽一樣。我認為現在就是話不投機…
我(深受挫折後低語):我們以前談話都很投機,不會這樣的啊…
太:才不是,那是因為我都聽妳講、讓妳講!
我:甚麼?真的是這樣嗎?
太:對,這樣已經很多年了,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我:好,我知道了。那我們來談點妳感興趣的話題好了…
她才終於笑了出來。
唉,所謂愛,大概就是跨越種種衝突與差異,最終還是希望對方快樂的某種信任、扶持與託付吧!所謂「託付」,附上實例一則,與天下有情人共勉之。
我:妳要一起吃晚餐嗎?
太:不要,我今晚還要開會…開完會晚上回家我再吃麵好了。
我(狐疑): 吃麵? 誰幫妳煮的麵?
太: 妳啊!
作者:許秀雯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 2020.5.19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婚姻平權釋憲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