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同志婚姻在台灣合法後,婚姻的浪漫想像終於成了同志可以追求的現實。或許透過離婚故事的思考,大家可以更坦然面對生命中各種的可能。
由於我多年來在台灣公開分享了我的同志生命故事(註1),包括了出櫃、伴侶生活和養育孩子的經驗,也在2021年5月經由遠流出版社出了《兩個爸爸》一書,因此,當我決定在2021年底獨自一人搬回台灣後,就覺得有這個「社會責任」將我和前夫分手的故事,適當地分享出來。
結婚不是終點,反而是人生各種可能性的新起點
由於對前夫隱私權的尊重,我無法公開分享一些背後詳細的原因,只能說我們是「有意識的分手」(conscious uncoupling),想藉著我們的分手經驗,挑戰一般人對離婚的負面觀感。而且,當「同志婚姻專法」(註2)在台灣成立後,婚姻這種浪漫的想像,終於成了同志可以追求的現實時,或許透過離婚故事的思考,可以讓大家更坦然去面對生命中各種的可能。
這個「有意識的分手」源自我和前夫最近幾年來,察覺了兩人之間的差異,已擴大成無解的衝突,也成為彼此間巨大的壓力,讓我們無法在家中真實的活出自己。其實前夫和我從相識開始,就一直很努力用正向的態度處理我們之間的差異,因為我們篤信 Audre Lorde 陳述的「愛上差異」。而且那時差異所帶來的吸引力,也是我們想在一起的原因之一。然而,隨著這幾年來因為家庭、工作、育兒、親子關係、身心健康等種種人生重大事件的發生,累積的壓力讓我們更突顯出彼此在處理問題方式上的不同,也加深了親子和伴侶關係間的變化與衝突。
伴侶關係出問題,孩子早察覺:為什麼你們要繼續在一起?
有時候孩子可以用他們敏銳的觀察,看到一些大人拒絕或不願意去面對或接受的事。而且,孩子在伴侶關係演變的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為家庭關係是個流動多變的「多邊形」關係,任何一「邊」的關係變化,都會影響到其他「邊」的關係。隨著孩子長大,我跟孩子建立起的親子關係,已跟前夫與孩子之間的親子關係有了很大的不同。大約三年前的某一天,孩子對前夫說:「我不要再跟你有任何瓜葛了!」。然後,孩子在私底下很直接了當的問我:「為什麼還繼續跟他在一起?」。孩子這兩個令我訝異的反應,當頭棒喝地促使我去面對我跟前夫伴侶關係中的變化。
分手前的一年多,我們開始透過伴侶諮商來幫我們處理問題。經過諮商、各自的深切反思、及兩人間的坦承溝通,我們了解到我們是曾經如何努力跨越這些差異上的鴻溝,來建立伴侶關係,然而這過程中,卻也多多少少失去了我們真正的自己。也清楚認知,即使很多給彼此、給自己的傷害不是有意的,一些演變已經讓伴侶關係很難繼續下去。因為我們在為對方做改變的時候,並未照顧到自己深層的需要,所以當我們試著原諒自己、原諒彼此時,最善良、最好的決定是放手。
適時放手,家人朋友間的愛反而海闊天空
我們決定不再以伴侶關係相處,但仍舊維持家人關係,繼續共同執行親職。我們相信「真正的愛是懂得何時放手」。我們仍然認定彼此是很好的人,但不再適合彼此。也仍彼此相愛,只是這種愛不再是伴侶間的愛,而是家人朋友間的愛。這種放手與轉變,讓我們更自由、更有空間能完整地接納自己,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可以看到未來不一樣的可能,也更自在、更快樂!
當我們正式告訴孩子分手之事,他說好幾年前就感覺到我們應該分手,所以他很高興看到我們終於這麼做了。分手後的這段時間,我花了很多時間好好照顧自己、認回自己。很多老朋友看到我,都覺得我比以前輕鬆開朗,因為肩膀上的重擔和心頭上的陰影已去除了。我的情緒平穩了許多,也能常常自在的發出微笑,或被周遭的人事感動掉淚。更有趣的是,孩子與前夫間的親子關係也慢慢改善了。
離婚分手不是「敗筆」,是活出自己的新機會
家應該是一個讓你能自在、快樂、休息、充電、得到滋養的地方,所以家可以是自己一個人,或是和伴侶、朋友,或是與不同的家人組成的。然而,每個人都會成長、改變,家中的成員也是會變的。畢竟,「人世間唯一不變的真理就是變」。當伴侶變成你能量消耗的原因,而不是彼此滋養的源頭,我們就必須省思這樣的伴侶關係發生了什麼問題或變化,好好去面對,找到最合適的處理。
傳統觀念中總是認為離婚是生命中的「敗筆」,分手是悲傷的事。然而,對我來說,在經歷了這麼久的伴侶關係後決定分手,這個分手的決定並不是拒絕、否定對方的表現,而是給彼此自由空間、真實活出自己、善待自己的請求,這是我們生命成長中很重要的一步。
真實的人生並不一定像單純的美麗童話,存在著「happily ever after」(從此快樂)。不管我們年紀多大,生命仍像河流一樣,繼續在往前移動變化,何必為了某些看似對的、好的執著,而繼續傷害彼此。在同舟共乘一段時間後,和善道別,珍惜這份同舟的緣分,然後往不同分流行去,也是一種對人生際遇的學習。
註1:1997年,陳子良與同性伴侶在美國舉辦「非法婚禮」,2003年透過代孕生養一子,2012年正式登記合法結婚。離婚後,陳子良於2021年底回台定居。
註2:「同志婚姻專法」是釋字第748施行法,嚴格來說雖給予同志伴侶法律保障,卻未完全等同民法婚姻,仍缺乏更全面、平等的保障與規範。
【延伸推薦】
紀錄片|《以人為名-祁家威30年同運之路》:祁家威,同志平權運動的先驅。1986年3月7日那天下午,他第一次跟媒體接觸,從此,「祁家威」這三個字幾乎代表了同志,也展開了他的三十年同運之路。
文章|不只是牆上的另一塊磚,石牆事件作為永恆的里程碑(李屏瑤)
作者:陳子良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2022.5.24
《兩個爸爸》作者。台灣大學物理治療系,紐約大學碩士班,AT斯蒂爾大學物理治療博士。一九九〇年赴美,旅美期間,長期工作於都會區為殘障人士服務,同時身處同志與亞裔移民兩個邊緣化的族群,建立了對各種社會公義議題的認知與體驗。致力倡導建立對同志家庭友善的環境,並以「有同志孩子的同志家長」身份,推動各種支持與訓練活動,幫助有同志孩子的家長,成為伸張同志平權的倡導者。多年於台美兩地參與諸多演講訪問,成為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的同志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