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重大刑事案件相當不輕鬆,律師絕對無法「把黑的說成白的」,沒有要把大家眼中的惡魔粉飾成天使,僅是盡所能挖掘出被告人性的一面,避免已存在的傷口更加惡化、試著修復各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傷疤。
「律師您好。」這位被引領進看守所接見室的男子見到我就客氣地向我問候,我則偷偷打量著眼前這位當事人,邊和腦海中原先預設想像中的形象做比對。
在接到擔任重大刑事案件被告的辯護律師任務時,我不免的先上網瀏覽有關本起事件的相關報導,雖然嘴上老是嫌棄媒體總是習慣以誇大聳動的敘事方式來刺激閱聽者的點閱率,但新聞終究還是能快速了解一起事件的管道。也不否認的,報導中把被告,也是我即將的當事人,描繪得極度殘暴冷血,確實還是讓我揪心。
不過這樣的情緒,往往都在我實際面對當事人時稍稍舒緩。面前這位當事人完全沒有任何兇狠殺氣,從一見面就不斷地對點著頭示意問候、並向我表示感謝,實在有點難以想像這謙遜有禮的大叔,曾經粗暴的殺死人。偶爾我會想著,這樣的禮貌,是他真實的面貌嗎?還是他為了換取將和他站坐同一陣線的我好感所刻意表現出來的?還是他對跟自己沒有仇恨的人都是如此?還是他被關進看守所後性格就轉變了?
有人是百分之百「冷血」的嗎?
「最近都還好嗎?」我一貫的見面起手式就是問候起他的生活和身體狀況,隱隱向對方、以及我自己提示,我把他視為再平凡不過的一般人,再緩緩的帶入案情的討論。在談及犯案的過程,我經手每個案件的被告都聲淚俱下的表示自己犯行是出自一時衝動,現在相當懊悔,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相當抱歉。
「最後,你有什麼話需要我跟你家人轉達嗎?」在離開看守所前,我也試著讓他有機會和家人之間維繫連結,而通常談到這環節,也會再次讓被告淚流不止。即便這樣的事後情緒反應絕對無法推翻他曾犯下極端惡行的事實,但用「冷血」來完全形容這個人似乎還是有些落差。或許也可以為我稍早的疑問給個簡單的答覆—任何人是很多面向的吧,我們很難直接平板式的論斷一個人就是什麼樣的性格。
他不是絕對的「壞人」,只是「做了一件壞事的人」
「如果有一個壞人找你幫他辯護,你會答應嗎?」,相信這樣的問題對於法律人一定不陌生,從就讀法律系、到開始當執業律師,親朋好友總會喜歡在茶餘飯後拿相類似的問句作為聊天的話題。當然我也不例外。「任何人在法律前面都應該受到正當程序保障」,學生時代的我,總是教條式的把課堂上知識做為罐頭問題的罐頭答案;可是「正當法律程序」到底意涵著什麼意思?今天被告就是「罪證確鑿」、「人就是你殺的」、「百分之百不是冤案」,那律師要扮演的角色會是什麼?
執業後的我總會回答,律師就像一個嚮導,當人們在宛若森林的訴訟程序中迷途時,我要負責陪伴他們一起走完這片森林。我的任務不是去批評為什麼這個傢伙會在森林裡迷路,他有可能真的不小心走錯路、也縱使可能是他自己白目、在颱風天什麼裝備都沒準備,就跑去森林玩耍,我僅是以自己對登山的經驗,帶領著他在森林中找方向。而他也是必須自己承受這樣的狀態,以自己的能力走完森林。
律師不僅在辯護,也是在修復不同的傷口
所以律師不是沒有是非價值,但裁決被告應負的法律責任是交由法官,而辯護人的任務終究是要盡力協助被告減輕刑事責任,不過這樣的目標絕對不是要「把黑的說成白的」,律師絕對沒有那麼強大,只是盡量的去呈現對被告有利的事項,讓被告承受「適當」的刑責,我們沒有要把大家眼中的惡魔粉飾成天使,僅是盡所能挖掘出被告人性的一面,讓大家知道,他不是絕對的「壞人」,只是「做了一件壞事的人」。
另外,在和幾位前輩共同辦案的過程,我也是學習到,如何在為自己當事人據理力爭的同時,也盡量不要傷害到已經受傷的被害人,即便他們是位於和自己對立的立場;甚至如何讓被告知道自己錯了、如何知道應該如何為自己的犯行負責、如何賠償被害人家屬,以彌補整起事件的傷痛。
承辦重大刑事案件相當不輕鬆,太多人受傷了,被害人、被害人家屬、加害人家屬,甚至可能包括加害人本人,都不能理解為什麼這起事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甚至可能將與心愛的家人永別。律師為大家眼中的「壞人」辯護,只是為了在已存在的傷口上努力,避免這個傷更加惡化、試著讓各當事人之間、讓整個社會之間的傷疤能夠盡所能的修復吧。
【延伸推薦】
文章|有關死刑存廢,為什麼不應該先討論「正義感」?(黃惠貞)
紀錄片|《意外殺人者的真情告白》:六位曾過失致人於死 的主角,描述當時的案發經過、所受制裁,以及這一切對他們身心的後續影響。
論壇|《公視主題之夜SHOW:我們從殺人案件中學到什麼?》
影集|《我們與惡的距離》:無差別殺人案兇嫌李曉明的辯護律師王赦,在李曉明死刑定讞之後,仍想要了解其犯罪動機,鍥而不捨的他,開啟了眾人命運的連結。
作者:蔡孟翰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2022.12.16
律師是一個很崇高的工作,我是一個律師,但我很渺小,在每個案件中努力盡所能的去配得上這個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