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農業困境?楊儒門:要努力讓農業的價值被看見

18年前,白米炸彈客楊儒門,選擇以激烈的手法發出怒吼;現在楊儒門在金山契作水稻,對萊豬議題、缺水危機、青農返鄉等台灣農業議題,有更深入的觀察。

圖/楊儒門提供

台灣加入WTO之後,開放市場,就我自己的觀察,農業的問題在於 1、銷售,種了要賣給誰?2、社會對於農村的沒有尊重感。

萊豬議題 雙重標準?

面對競爭,以最近的萊豬來講,台灣要求自己的豬農,不可以使用萊克多巴胺,相對的用「WTO國民待遇原則」(註一),就可以要求進口的美國豬肉不可以使用萊克多巴胺,但是台灣卻不去要求,退一萬步說,為了台灣主權或國家安全,那政府就應該清楚明白的跟社會大眾講,而不是只想開放,那開放之後呢?

從2012年到現在2021年,一樣 1、反對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2、如果真的守不住,銷售時應標示清楚,並加註中文警語,讓消費者自己去選擇!

有人會問,那台灣的豬農,會不會偷用萊克多巴胺?以前有私宰,瘦肥會影響價格,豬農因為價格才會用,現在是電宰,基本上價格是公訂的,就算豬再瘦,價錢也不ㄧ定好,豬農沒必要再冒風險,因為萊克多巴胺會導致豬隻躁動,進而增加豬隻死亡率和風險。

缺水問題 引發糧食危機討論

從去年的缺水問題,導致二期稻作的停溉休耕,持續到到今年的一期稻作的停溉休耕,又引起了社會對糧食安全的重視,最近這幾年來,一系列的書籍,討論到了糧食的問題,從2008年,國際觀點出發的「糧食戰爭」,到2009年,日本丸紅經濟會社所書寫的「糧食爭奪戰」,由日本的態度去看區域糧食問題,到2011年由台灣彭明輝老師所寫的「糧食危機關鍵報告:台灣觀察」,或許台灣人都認為錢可以買到一切,但是事實上卻不是如此,當有一天,糧食危機再度發生時,台灣要如何自處?

再講一個問題,水有法律「水利法」(註二),大家知道嗎?用水的順序,農業用水為第二順位,只在家用及公共給水之後,但是限水都先從農業開始,照法律來說,這是不是一件很奇怪的問題?

討論到這幾年很夯的議題,「青農返鄉」,青農返鄉或新進從農的人,觀念要對,因為社會對農業的印象是軟性的,也有其公眾性,政府才會盡力協助輔導農民,但不是欠大家的。

政府對不起的是,老一輩的農民,當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灣,為了讓糧食可以確保供應,更改了在日據時期時,用現金買肥料、繳田租,而改用「肥料換穀、隨賦徵購、田賦徵實」,為什麼在日據時期可以用現金做的事,在國民政府1950年就改以物易物的方式?!

簡單來說,就是不對等的交換方式,當年稻穀貴,肥料便宜,政府在交換中,取得了穩定的糧食供應、低糧價,直接掠奪了農民的剩餘(財產)。

政策做一半 農業缺乏發展

1953~1968年施行的「四年經濟建設計劃」,開啟了「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但是當年只施行了ㄧ半,就是以農業培養工業,而沒有實現以工業發展農業。

所以在1995年,立法院才三讀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在我的認知裡,這是政府長期以來對農業的掠奪,只是欠債還錢而已。

而「青農」,政府從土地、資金、教育、行銷、通路..種種,給予協助,種的好,賣的好,是自己的努力,種的爛,價格差,就是政府的錯,那你賺錢的時後,有要還政府給的補助嗎?街邊的小吃攤,也很努力,賣不出去,可以要政府買嗎?

政府給予青農和新進從農的資源,是希望大家好好做,扭轉社會對於農業的不正確看待,那農友也要自己做好。

回頭講到高麗菜的事,高麗菜是菜母,量少了,帶動所有蔬菜價格上漲,量多了,大家ㄧ起下水,崩盤。

之前就一直講,要「計劃性生產」,而農糧署有「大宗蔬菜播種量及供苗預警資訊」大宗高麗菜苗,多從苗場來,管控苗場,超過預估量,政府就發預警,預警前種的,有登記的,農糧署有保價收購。預警後種的,那農友自己要負責,因為政府都預警了,告訴你會崩盤,你還硬要種,那就自己要承擔。

超過預警數量,相對可以讓苗場減產,一般資本市場,市場機制,政府是無法有效要求,但是台灣不是。為什麼苗場要聽政府的?因為他的設備機具資材多由政府補助1/3或1/2。如果農友反應根本不曉得或苗場未清楚明白告知「大宗蔬菜播種量及供苗預警資訊」,那是不是可以暫停苗場2年的補助申請,反之,如果清楚明白告知,農友還是要種,要賭一把,那就要自己承擔責任。

當土地變成一種商品 當光電入侵農業

當土地變成一種商品,多少賣多去的土地會再買回來,而蓋房子的土地,幾乎沒有機會再復原成農地,台灣需要那麼多房子嗎?當光電入侵農業,是否和蓋房子一樣,土地只是一種商品,用另一個思考想一下,在WTO的架構下,農業有另一種價值的存在,農委會正在實施的「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註三),有三個政策目的:

1.調整農作產業結構,確保農地合理使用。 2.提高國產雜糧自給,確保糧食供應無虞。 3.促進友善環境耕作,確保農業永續經營。

稻田的種植,收成對農民是實質的收入。但是種植的過程,農民在稻田裡放水,1、是田裡的水會下滲,所以具有補充地下水的功能。2、是水會蒸發,過程中會帶走熱量,進而會調整「地區的微型氣候」。白話來說,就是大家會覺得住在田邊比城市要來得「氣候怡人」。據研究報告指出,「一甲的水田,夏天等於600台的家用冷氣,一年可以省下約2萬度的電。」3、氣候的越來越不穩定,聖嬰或是恩索現象造成「一次性的大雨或是豪雨」出現的機會與頻率增加。就水田或是耕地來說,每一區的間隔都有田埂,形成獨立的區塊,就某種程度上,有「滯洪」的功能。4、有水就有生物,農友使用正確的種植方式,會為「生物多樣性」帶來可能。

當農業的價值被看見,社會對於農民的觀感才會改變!

註一:何謂「WTO國民待遇原則」? 答: 國民待遇原則係另一形式之不歧視原則,相對於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係對本國與外國間之不歧視待遇,即任一會員對來自其他會員之輸入品所設定之內地稅或其他國內規費以及影響此輸入品在國內之販賣、採購、運送、配銷或使用的法律及命令,不得低於本國相同產品所享有之待遇;此外,任一締約成員亦不得直、間接規定任一產品之數量或比例須由國內供應。(來源:行政院農委會網站

註二:水利法第十八條(用水標的之順序)用水標的之順序如左: 一、家用及公共給水。 二、農業用水。 三、水力用水。 四、工業用水。 五、水運。 六、其他用途。

註三:何謂「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自107年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全面啟動對地給付機制以獎勵農地農用、提升農糧品質及鼓勵友善環境的耕作,促進農業永續發展並兼顧農民收益。(來源:行政院網站

作者:楊儒門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 2021.2.24

因抗議政府未照顧農民與小孩,而放置爆裂物,獲判刑五年十個月,96年六月總統特赦出獄。在獄中與友人的通信,集結成「白米不是炸彈」一書出版。97年在文山社大教農業相關課程、97年起在台北定期舉辦248農學市集、99年成立第一個實體通路、100年成立猴硐生態教育園、103成立豆漿坊,推廣休耕地種植黃豆、黑豆製作成台灣豆漿。106年起,開始在金山契作水稻,未來希望金山、萬里、石門的42甲水稻區,都可以走向友善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