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孩子從小被教育「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能吃」,但如果是巷口鄰居阿姨給的糖果可以吃嗎?台灣曾在1985年發生隨機連續殺人案,兇手是一個普通三口之家的母親陳高連葉,他育有一子,但因為切除子宮後無法再生育、導致家庭不睦,忌妒他人家庭幸福,於是將劇毒氰酸鉀包入糖果中,毒殺鄰近學童造成七死二傷。在她不能生育的十幾年間遭遇那些精神打擊?隨著她在1989年伏法,早已無法釐清。

1970年代,美國各州頻繁發生多起重大隨機連續殺人案件,幾個較為知名的兇手如食人魔傑佛瑞丹墨、審判期間吸引狂熱粉絲的泰德邦迪、人稱「山姆之子」的大衛伯科維茨、以「殺手小丑」聞名的約翰蓋西,以及至今尚未正式破案的黃道十二宮殺手等等,他們主要的犯案時間都落在整個1970年代,不僅是當時令人聞之色變的恐怖殺手,時至今日依然是許多影視作品改編的對象,或紀實報導的熱門話題。
聯邦調查局為了釐清這些重大犯罪的起因,自1970年代開始投入新型犯罪側寫的研究,特別調查員約翰.道格拉斯(John E. Douglas)與美國波士頓大學教授安.伯傑斯 (Ann Burgess)通力合作,成立了研究小組,耗費長達十年的時間,出入各州監獄,研究被監禁的連續殺人犯,統計出他們的共通背景包括:大多是感情經驗異於常人的白人男性;犯案手法極有組織,懂得善用地緣關係;通常自備交通工具,以利於跨區犯案或躲藏;表現出積極配合警方調查,甚至協助破案的假象等等。
這項研究成果至今依然有相當的參考價值,聯邦調查局從此也改變了訓練探員的方法,讓探員能夠在犯罪現場快速比對出嫌犯的身分,並及時遏止連續殺人事件的發生。
連續毒殺害死七童,動機是忌妒別人家庭美滿?
台灣屏東枋寮曾在1985年發生戰後第一起隨機連續殺人案,兇手的側寫卻全然異於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研究報告。兇手是一名叫陳高連葉的女性,犯案的時候約莫三十五歲,雖然與丈夫相處不睦,但兩人育有一名十二歲的兒子,三口之家住在枋寮港邊面海第一排的兩層透天厝,是一個背景單純的小家庭。
生育過的已婚女性,感情世界相對單純,犯案手法也幾乎沒有任何組織性,從不藏匿屍體,犯案地點集中在住家附近,受害者都是鄰居的小孩,但她跟這些鄰居並未結仇,幾乎是隨機挑選下手的對象。陳高連葉跟聯邦調查局檔案裡的連續殺手只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她會為了及時了解案情而回到案發現場,親自到醫院探視受害者,她坦然接受警方問話,甚至試圖誤導警方辦案,但除此之外,她與美國的隨機連續殺手不同,她的犯案動機至今依然是無解的謎團。
陳高連葉初次犯案是在1985年10月,害死一名女童後便停手,由於當時家屬並未同意進行解剖,整起案件僅以食物或飲水中毒作結。隔年9月,陳高連葉殺性忽然大起,連續犯下九起毒殺案,共害死七名學童。
傳統觀念留全屍不解剖,直到第四位死者才發現體內有劇毒
根據她在法庭的陳述,以及她母親的說詞,1973年,陳高連葉生下一子,隔年罹患子宮瘤,不得不摘除子宮,由於從前的家庭觀念特別重視女人繁衍後代的功能,因此她與夫家產生嫌隙,也為此事抑鬱多年,直至某次經過友人的魚塭,看見友人正在毒魚才萌生用氰酸鉀毒殺鄰居學童的念頭。
由於氰酸鉀可溶於水,毒死的魚若經過大量清水洗滌,尚堪食用,當年無論是近海捕撈或養殖業者,為了貪圖方便,都會以投毒的方式捕魚,所以她很容易就在當地藥房,以毒魚為藉口買到了大量的氰酸鉀,在家中進行填裝在膠囊或沾裹在糖果上等加工作業。而作為學童的鄰居,她也輕易取得學童的信任,拿著膠囊藥丸或糖果,謊稱是被害學童的母親要她拿給學童吃的,學童不疑有他,吞服含有劇毒氰酸鉀的膠囊或糖果而接連身亡。
當她時隔一年,開始犯下第二起、第三起學童毒殺案,當地警方與居民都立刻聯想到去年的案件,因此一度誤判學童的死因跟飲用水有關。直到第四起、第五起案件持續發生,警方的束手無策,讓極度恐慌的家長們終於拋棄傳統要留全屍的觀念,同意法醫進行解剖,於是才在第四名女童體內,發現不應該存在的氰酸鉀,這時候的偵辦方向才轉為他殺,並按著地緣關係,逐一排除對象。
而當警方正開始懷疑陳高連葉涉案可能性,殺人成癮的她已經是第九次下手了。不過這次她失手了,被害的林姓小弟弟撿回一條命,他指認出拿毒糖果給他吃的兇手,就是假意來病房探病的陳高連葉,警方才終於在她家中起出大量的氰酸鉀,將她逮捕歸案。
母親為何變成殺人犯?她自稱心神喪失仍被判死
在法庭上,嫌犯宣稱是在醫院進行了子宮切除手術,她自稱無法生育造成身心痛苦,求診於精神科也不見好轉,直到看見氰酸鉀的藥效,她想到別人家的小孩都過得如此幸福,因此心生怨妒下手殺害。
然而,1986年尚未解嚴的臺灣,即便醫學界已經有「心身症」的概念了,但相關的研究成果並不如現今完備,司法的判案角度也較今日更為嚴峻,儘管陳高連葉提出許多她犯案當下有心神喪失的狀況,想要重新進行精神鑑定,但精神醫院院長與主治醫生僅判斷她有偶發性的衝動,以及情緒不穩的現象,並非真的精神異常,因此最終法院以她動機邪惡,手段兇殘為由,判處死刑定讞,並在1989年執行完畢。
至今仍無法理解的是,已經育有一子的她,為何如此仇視別人家的孩子?她的殺意為何來得這麼遲,在她不能生育的這十二年間,究竟遭遇了什麼精神上的打擊?更無法揣知她的第一起犯案與第二起犯案之間,是因什麼緣故間隔將近一年的時間。隨著她的伏法,這些問題都成為台灣司法史上永遠未解的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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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墨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2025.5.14

唐墨,本名林恕全。高野山真言宗僧人。世新大學中文系兼任講師。單口喜劇演員。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成員。四歲開始看布袋戲,大學開始學崑曲,近年開始講單口喜劇,嘗試運用文學、歷史、民俗、音樂、飲食、觀光、戲曲等文化元素為創作素材。曾為唐美雲歌仔戲團創作兩部電視歌仔戲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