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也無用?從跨世紀三件殺夫案,聽見受暴女性的悲鳴

作家李昂小說《殺夫》雛型的「周春蘭殺夫案」、台灣「鄧如雯殺夫案」、「季姓婦人殺夫案」等悲劇的發生,共通點皆來自長期在傳統父權觀念暴力下,隱忍偷生的女性,即使在家暴法與保護令實施近20年的台灣社會,仍有「法不入家門」「以夫為天」的傳統陋見,成為婚內暴力難解之結。

圖片提供/疑案辦
圖片提供/疑案辦

1945年3月,「周春蘭殺夫案」轟動上海。

孤兒周春蘭9歲就被養父帶到上海,賣給當鋪當傭人,21歲又被當鋪老闆娘「許配」給當鋪夥計詹雲影,兩人婚後不久,詹雲影另結新歡,更結識了地痞,嗜賭酗酒樣樣來,當時還在抗戰期間,家中積蓄很快就花光了,沒有工作的詹雲影變本加厲,稍有不順心就毆打周春蘭。

這樣的生活,周春蘭隱忍了九年,這期間周春蘭也曾想去紡織廠工作,結果卻招來一頓打,詹雲影認為女人不該拋頭露面去工作,這樣是在羞辱丈夫的尊嚴。

那個年代不敢提離婚,鄰居與長輩們也都是勸合不勸離的舊觀念,生不如死的周春蘭甚至嘗試過服毒自盡,但終究還是在醫院被救了回來。

案發當晚,兩人再度因為經濟問題發生嚴重口角,周春蘭憤而用菜刀將詹雲影碎成十六塊,分裝進皮箱內,因為血水順著木板隔間滴到樓下,鄰居發現後趕緊報案,當晚警方就逮捕了周春蘭。

周春蘭很快就被判了死刑,但是她的故事被女作家蘇青知道了,蘇青把她的故事整理到各家雜誌刊物,甚至為此事件開了專欄,激起社會大眾的討論,希望法院能恕憫其情,改變判決結果。最後,周春蘭由死刑改判十五年徒刑,刑滿後另嫁他人,享壽90歲。

這就是作家李昂小說《殺夫》的雛型,導演陳可辛也以此故事,拍攝電影《醬園弄》。

90年代台灣沒有「家暴」概念,鄧如雯長期受家暴釀殺夫案

將近半世紀後,1993年,臺灣發生「鄧如雯殺夫案」。

鄧如雯跟父母在板橋新海路從事檳榔攤生意,因為板橋殯儀館的地緣關係而認識了經營葬儀社的林榮祥、林阿棋兄弟。對鄧如雯來說,這對兄弟的年紀足夠當她的父親,所以鄧如雯萬萬沒想到,林阿棋嘴巴上說是要載她去探望住院的母親,途中竟轉向跑到自家住處,並在那裡強暴了鄧如雯。

五個月後,鄧如雯發現懷有身孕,或許也是迫於傳統觀念,竟就這樣跟一個大她22歲而且強暴她的男人展開了同居非婚生活。生下孩子後,林阿棋常常酗酒施暴,逼得鄧如雯經常躲到娘家或甚至是廟宇裡,林阿棋為了挽回他大男人的顏面,不惜放話要燒毀鄧家,要對鄧父不利等等。

鄧如雯的孩子跟家人都遭到威脅,實在很難跟勾結黑白兩道勢力的林阿棋長期抗爭,最後在地方仕紳與各界有力人士的擔保下,鄧如雯勉為其難與林阿棋成婚,並繼續她痛苦的生活。

案發當晚,林阿棋酗酒後返家,打了鄧如雯一巴掌,揚言要殺了鄧家人,活埋鄧如雯的弟弟,把鄧如雯賣到妓院……這些言語暴力終於壓垮了鄧如雯,一直以來鄧如雯都是為了保護家人才坦住這一切,如今瘋狂的丈夫讓她終於醒了過來,林阿棋還在世上的一天,她跟家人就永遠要活在不安全的恐懼之中。

於是,她先用了封棺材釘的槌子,猛擊酒醉熟睡的林阿棋,又用水果刀刺了20幾刀,確認林阿棋斷氣後,打電話聯絡林阿棋的妹妹,說她把林阿棋殺掉了。

鄧如雯獲社會聲援,催生《家庭暴力防治法》

雖然鄧如雯符合自首的減刑條件,但她並非「當場基於義憤殺人」,所以一審宣判五年六個月的徒刑。當時民進黨婦女發展委員會主席蔡明華,民進黨籍女國代陳秀惠、吳清桂,以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學者專家很快就站出來聲援鄧如雯,認為判決過重,且此案透露女性在家族中處於弱勢,是結構性的問題,審了一個鄧如雯,還有許多在父權陰影底下隱忍偷生的「鄧如雯們」,因此要求修改《民法》,打擊家庭暴力,呼籲各界透過此案重視擬訂《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迫切性。

而不管是學政界的聲援或一般民眾的討論,終於讓傳統男尊女卑的觀念開始正式遭到批判與挑戰,鄧如雯甚至躍為《聯合晚報》1994年的年度風雲人物,臺灣女性的聲音,也因為鄧如雯案而被聽見。

鄧如雯後來改判三年徒刑,不到一年就假釋出獄。而鄧如雯出獄的1996年年底,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遇害,又一位女性以人生代價促成重要法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通過。

1998年5月底,《家庭暴力防治法》三讀通過,1999年6月,台灣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有保護令制度的國家。

「法不入家門」陋見尚存,保護令難遏止婚內暴力

但保護令並不是無敵的。特別是家庭暴力的發生,經常都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對於求助無門的受害者而言,具警告與懲戒性質的保護令往往緩不濟急。

傳統觀念也不是一則專欄或一條法令就能破除的,早年甚至有「法不入家門」的陋見,在家族中擁有較多話語權、具備經濟制裁能力的男性,成為一家的霸主,主導著女性的悲劇。即便女性有意想要掙脫這種局面,往往也會被長輩們勸和,被四面八方湧入傳統觀念逼迫,為了維持家庭表面的和樂而妥協。

鄧如雯案發生30年後,2022年新北市又一起「季姓婦人殺夫案」,不僅震驚社會,更成為全台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殺人案,也再次證明,在傳統觀念下,迫害女性的魔咒尚難以解除。

新北季姓婦人殺夫案是全台首件國民法官審理的殺人案。公視新聞網

死者范姓男子長年酗酒、毆打妻子,曾是孤兒的季姓婦人,為了讓子女可以有一個完整的家,受到傳統「以夫為天」的觀念影響,面對丈夫的暴力對待,她僅是離家出走幾天,然後又回到家裡,繼續周而復始的苦難,長達40年。

在這期間,季姓婦人也申請過保護令,但在丈夫的威脅之下,又反覆撤銷了保護令。或許是因為子女都已成人了,她選擇對丈夫痛下殺手,解束40年的苦難,但她又不捨地伴在一息尚存的丈夫身邊,細數著40年來的種種,曾在審理時坦承:「還是深愛著他」

季姓婦人夾雜愛恨交織的情緒,正是婚內暴力與家庭暴力難解之結的縮影。該如何更有效地杜絕婚內暴力,或是能夠建立受害者互助的人際網路,更是未來立法者應該思考的方向。

收容受暴婦女的庇護家園中,盡是一個個坎坷的故事。《獨立特派員》

【延伸推薦】

新聞|《獨立特派員:暗巷那頭的光(2015)》:1998年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家暴防治法的國家,但在2015年時,家暴案件每年仍以8%的速度增加。在台灣收容受暴婦女的庇護家園中,盡是坎坷的故事。(編按:根據衛福部統計,2022年台灣家暴通報案件為19萬2千多件,平均每天約有526件家暴案件發生。)

紀錄片|《成為更好的家人》:在韓國,80% 以上的虐待兒童案件都發生在家裡, 且由「父母」造成。本片的主角是一名虐待兒子的母親,以一年時間跟拍,記錄她至警局檢舉自己、她的虐待行為和悔恨,以及兒子的希望與絕望。

電影|《這樣不OK!》:「你過得不好嗎?那就說出來!」本片聚焦於家暴受害者,探討兒童遭遇精神虐待後,該如何求助、向誰求助。

節目|《青春發言人-遇到家暴怎麼辦?》:遇到家暴該怎麼辦?知名Podcaster阿該分享經歷。

作者:唐墨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2024.03.05

唐墨

唐墨,本名林恕全。高野山真言宗僧人。世新大學中文系兼任講師。單口喜劇演員。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成員。四歲開始看布袋戲,大學開始學崑曲,近年開始講單口喜劇,嘗試運用文學、歷史、民俗、音樂、飲食、觀光、戲曲等文化元素為創作素材。曾為唐美雲歌仔戲團創作兩部電視歌仔戲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