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來的人都是受害者!無差別殺人事件後「修復式司法」是和解起點?

「修復式司法」提供與犯罪有關的當事人對話的機會,藉以表達感受,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並共同處理犯罪後果的過程。但從實務經驗來看,「修復式司法」的工作難度非常高,要帶著懷疑與仇恨的對立雙方對彼此坦誠,本來就非常困難。電影《午後彌撒》從一件校園槍擊事件慘案後出發,以修復式司法的角度,讓加害者與受害者雙方父母進行深刻對談。

圖《午後彌撒》01
《午後彌撒》描述一椿校園槍擊事件後,被害者與加害者家屬的對話。圖/《午後彌撒》

「那我們到底可以為受害者家屬做什麼呢?」

回想起來,2008年參與蘇建和案紀錄片《自由的滋味》拍攝之後,我又陸陸續續完成了幾部跟司法有關的影片,毫無例外,不論是在我自己心中,甚或是每一次面對觀眾的場合,類似的提問總是不斷出現。只是,關於如何撫平受害者家屬創傷的討論,涉及了許多不同領域的複雜概念,同時更因為我們基於正義感和直覺的義憤,無法避免的衍生了許多對於案件加害人的情緒,常常讓理性意見的交換更為困難,以至於在多數的時間裡,相關的討論都不容易推進……。

看完《午後彌撒》落筆撰寫這篇感想的同時,我才剛完成一部「修復式司法」劇情短片的拍攝,並且有另一部司法的相關的紀錄長片正在拍攝中。簡單來說,「修復式司法」是指藉由鼓勵犯罪事件中的加害人與受害人雙方對話,透過彼此坦承真實感受,進而促成和解甚或修復創傷的可能。只是從實務上的經驗來看,「修復式司法」的工作難度實在太高了,因為要帶著懷疑與仇恨的對立雙方對彼此坦誠,本來就非常困難。也許因為自己還留在創作的狀態裡,電影中兩對夫妻的每一句台詞,都讓我覺得無比難受跟沈重。

多數時候,身為旁觀者的我們,會很直觀地以為,讓加害人受到最嚴厲的懲罰,是幫助受害者家屬平復心情最好的方法。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必須說,在我極度有限的認識跟工作經驗中,我從來沒有遇見,也沒有在任何文獻讀到或者看到有哪一位受害者,是因為加害人伏法得到平靜的。這麼多年來我一直都相信,真的有機會幫助受害者家屬得到平靜的,可能是幫助受害者家屬釐清真相(包括犯罪動機、過程)、得到加害人「真誠」的道歉以及實質補償,當然這也是「修復式司法」最根本的精神與出發點。

《午後彌撒》中的被害者父親告白令人動容。

「沒有人可以怪罪是最悲慘的。」社會多將矛頭指向加害者父母

然而,《午後彌撒》卻提供了另一個更為極端的情形。如果加害人在接受審判跟懲罰之前就死亡了,當無人可以怪罪,無人可以受罰的時候,留下來的人們要怎麼面對悲劇呢?

「沒有人可以怪罪是最悲慘的。」

在日本導演是枝裕和的《橫山家之味》之中,失去長子的母親在兒子的忌日當天這樣說。這是身為人類的我們面對未知跟恐懼最直觀的需求。為了活下去,為了安全感,我們需要理由,我們需要理解事情的樣貌,或者更殘酷的說,在面對無法理解的悲劇所帶來的巨大悲傷之前,我們需要宣洩的出口。對受害者及其家屬來說是,對整個社會來說更是。

於是乎,在離我們不遠的經驗裡,當鄭捷無法為整個社會對於其無差別殺人行動的問責與做出回應時,如同《午後彌撒》中社會對待海登父母的態度一般,我們自然而然地把矛頭指向了鄭捷的父母,卻無視了他們也跟我們一樣,深陷在未知的恐懼與悲傷中,無視了他們其實也是第一線的受害者。因為當情緒襲來時,一切都好合理,找到人怪罪,比一切都重要。

我們也很難想像,《我們與惡的距離》裡李曉明的母親在面對質問時那句幾近崩潰的回應:「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一個20年去養一個殺人犯。」其實在現實生活裡,是多數加害人家屬無法說出口的無奈。因為那太像是為自己開脫的辯白。即使我們也清楚,他們甚至沒有為自己脫罪的義務。

受害者媽媽:「沒有什麼原諒不原諒,我只是想讓自己好過一點。」

很多年以前,我因為拍攝工作遇見一位與弒子兇手和解的母親,游林美雲女士。游媽媽不僅僅原諒了加害人,甚至最後視對方如同自己的另一個兒子。我詫異於游媽媽的決定,並且追問背後的理由,游媽媽說:「寬恕是神性,不是我的工作。對我來說,沒有什麼原諒不原諒,我只是想讓自己好過一點。」

我始終都記得游媽媽當年回應我的時候,那個無比平靜溫暖的表情,但是慚愧的說,其實即使一直到今天,我也沒有辦法體會游媽媽當初選擇放下的心情。那對我來說太難明白,太難理解,也太難想像。但是那個始終無解的困惑,可能也是我這些年來選擇繼續以司法作為創作主題的原因,雖然在經過十餘年的影像工作之後,我還是找不到解答……。

《午後彌撒》劇中加害者的父親與母親。圖/《午後彌撒》

《午後彌撒》的結尾,加害人海登的母親對受害者雙親講述了一個令人心碎的故事,那是身為加害人母親的無奈與自責,也是現實多數的社會案件中,絕大多數旁觀的我們沒有機會直視,可能也不願意直視的遺憾。

所以,「我們究竟可以為受害者家屬做什麼呢?」

我不覺得這個問題可以有標準答案,但是我確信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更需要培養並且擁有的,是在所有的不幸跟悲劇中辨識出「誰是受害者」的能力。而這樣的能力需要耐心、智慧跟極大的同理與想像力。那個能力,或許才是「修復式司法」可能的起點,也可能是事件兩造雙方甚至整個社會跟悲劇創傷和解的契機。

期望悲劇的灰燼裡開出生機蓬勃的新芽,那是可笑又不切實際的想像。但是如果我們願意帶著同理跟勇氣回頭審視災難燒盡一切後留下的殘骸,也許有一丁點的機會,我們會看見那條,讓我們得以平靜地往下走的幽微小徑。

【延伸推薦】

戲劇|《午後彌撒》:一場校園槍擊事件爆發後多年,被害者與槍手雙方父母,終於同意在教堂會面交談,希望透過對話修復這場徹底撕裂他們人生的慘痛悲劇。

戲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宋喬安的兒子二年前因李曉明無差別殺人事件罹難,夫妻因現實磨難準備離婚,11歲的女兒卻日漸失序。

文章|為什麼要幫壞人辯護?當律師,不是為「壞人」辯護,而是為「做了一件壞事的人」辯護。

作者:李家驊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2024.04.22

李家驊

導演。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創作與理論博士,現為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獨立影像工作者。從事紀錄片創作多年,作品曾獲日本山形紀錄片影展亞洲單元特別賞、台北電影獎最佳紀錄片,及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特別獎等肯定,2020年以《我的兒子是死刑犯》入圍金馬獎及台北電影獎最佳紀錄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