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槍》後警界仍缺乏案例建構制度,「連事件真相都不知道,要如何從經驗中學習?」

阮國非案後,警界似乎很難學到什麼教訓,因為至今仍有許多現職員警未曾看過阮案現場畫面,只能以訛傳訛;警界針對阮案製作了「案例教材」,提及「應注意比例原則」與「加強員警執勤安全訓練」等結論,流於重複敘述法規文字,沒有進一步分析案件事實,也未關注警察體制的組織編用、教育訓練、執勤觀念等核心問題。

阮國非。圖/《九槍》
阮國非。圖/《九槍》

《九槍》這部電影,我一共看了三次。第一次看時,我難以形容心中所感受到的震撼。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事件影像,身為一個資深員警,還協助警察學校的教學工作,我很訝異自己居然是在一部民間拍攝的電影才能看到這起案件的發生經過。

從那之後,我一直思索警察訓練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第二次、第三次…每次看這部電影,我都會有新的體悟,思考在這樣的情境中警察可以怎麼做,或者如何改進制度讓發生這件事的風險降低――但為什麼我得進到電影院,才會接觸到這些我應該要在機關訓練中得到的資訊?

對於阮國非案,警察機關製作了兩頁A4篇幅的「案例教材」,提及「應注意比例原則」與「加強員警執勤安全訓練」,然而員警實務上該怎麼做,文中並沒有說明,或許他們也不知道,不然後續就不會又發生了彰化員警盤查少年造成其頭部受傷的事件

所以你能說警察有從這起悲劇中,得到什麼教訓嗎?

想要解決問題,須先了解問題,為此我們有必要仔細檢視個案,讓我們知道所有狀況發生的脈絡;然而很遺憾的是,我們目前仍缺乏這樣的案例建構程序,許多的執法個案發生後,僅會有上述的案例教材重複敘述法規文字,而沒有進一步的分析案件事實或態樣,結論只有空泛的建議「注意執行技巧」、「幹部加強督導」。那這樣的教材能有什麼樣的教育效果呢?

阮國非案後,監院以「手槍射擊測驗成績不理想」糾正新竹警局

2014年美國發生一起員警射殺徒手民眾的案件,事後美國司法部發布了一篇八十餘頁的報告,向社會大眾說明該案的背景情境、官方紀錄、現場跡證、目擊者說法、法律解釋。也只有透過這樣的案例研究,我們才能從中發現問題,並得到進步的可能;然而在台灣,仍然有許多的現職員警未曾看過阮國非案的現場畫面,只能以訛傳訛的描述事件。也不僅僅是本案,就連2022年時轟動全國的台南殺警案,時至今日絕大多數警察都不知道到底現場經過是如何,光是我聽聞的就有四種版本。

假如我們連事件真相都不知道,那要如何從過去的經驗中學習?

像本案發生後,監察院糾正新竹縣警察局,卻是針對「手槍射擊測驗成績不理想」,而機關也回覆會加強訓練提高合格人數;但了解警察機關射擊測驗的人即明白,僅是在靶場射擊的成績高低與正確用槍與否無直接相關,這即是行政學中典型的「第三類型錯誤」(註)――就算方法正確,只要問題設定錯誤,亦無濟於事。

當員警面對非理性嫌疑人,警棍與辣椒噴霧沒用,下一步該怎麼辦?

然而我也發覺,很多人對這起事件也容易陷入一些迷思,執著於是非二元的討論,或者對事件的本質有些誤會。例如「阮國非是個吸毒者」、「這是對東南亞移民的歧視執法」。我認為如果要對症下藥,也需要釐清這些表象。確實阮國非在後續相驗時,發現他體內含有酒精與毒品反應,然而這些都不是現場所能得知的資訊;在當下的情境,警察面對的是一名非理性的毀損嫌疑人,那這樣的強制力使用是否合適呢?警察執法的目的在於「排除危害」,而不是「制裁犯罪者」,使用強制力並不是基於對方的罪名,而是現場當事員警所面對的場景,我相信在看過這部電影後,或許可以對這樣的觀點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這起個案也不是警察針對移民工作者的選擇性執法。警察之所以會在現場,是因為接獲一通「有人在砸車」的電話報案,因此他們到場是要控制正在發生的危害,而在警方一到場後就與阮國非發生肢體衝突,造成協勤民防鼻骨骨折等傷勢,直到阮國非跳入河中時員警才有開啟微型錄影機的空檔;這是電影未完整呈現的背景脈絡。警察用槍的主因並非他是外籍人士,因此這是我們所有生活在臺灣這塊土地上的人,都可能遇到的狀況。

阮國非案發生地點在新竹縣鳳山溪畔。圖/《九槍》
阮國非案發生地點在新竹縣鳳山溪畔。圖/《九槍》

因此,最重要的關鍵問題,在於員警是否有相應的資源可以應對衝突?或者我們的訓練模式與勤務規劃是否符合實務需要或大眾期待?在這起案件發生後,我曾研究過該分局的警力配置問題。轄區派出所當下僅有兩名員警輪服勤務,且多數資歷尚淺,像當事員警僅僅任職不到兩年。而當需要警力支援時,等待鄰近派出所警力支援需要九分鐘以上,那警政署在其報告中提出「未申請警力支援」為缺失,真的與現實情境符合嗎?

實際上本案中,執勤員警也不是直接到現場就把槍拿出來,而是先使用了警棍與辣椒噴霧試圖控制阮國非,但噴霧噴完了、警棍打歪了,這名年輕員警還有什麼辦法呢?以他受過的教育訓練,以及傳統警察文化的執法要求,很容易就會發生這樣的結果。

以上的種種狀況,說明我們的警察體制,從組織編用、教育訓練、執勤觀念都是問題,假如今天當事員警有更多的應勤資源,或甚至現場再多一名資深員警,那會不會就可以避免這起悲劇發生?看完這部紀錄片,讓我不禁有這樣的想法。

然而這些核心問題真的有被關注嗎?

許多次重大社會事件後,人們會為之哀傷、憤慨。但在激情過後,有多少人會去思考我們該如何改變,並為此付諸行動呢?有多少人會想要試圖理解移工的處境,或警察在第一線的困境?

自阮國非2017年離世已過去七年,我們是否真的有所改變?

紀錄片《九槍》預告。

註:「第三類型錯誤」(error of the third type)指以正確方法解決錯誤問題,例如「頭痛卻醫腳,腳痛卻醫頭」。

【延伸推薦】

紀錄片|《九槍》:愛唱歌的越南青年阮國非,跟無數同胞一樣漂洋來台當工廠外勞,但面對高昂的仲介費,他為早日還債淪為「逃跑移工」。2017年8月底,阮國非在新竹郊外鳳山溪旁,被舉報意圖竊車,卻因用藥神智不清拒捕,遭值勤員警陳崇文連開九槍,延誤送醫後身亡,那一年他27歲。

文章|還原「八尺門的辯護人」故事原型:湯英伸滅門血案

網站|《九槍互動網站》

作者:王惀宇
責任編輯:陳珊珊
核稿編輯:李羏
出刊日期:2024.03.07

王惀宇

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畢,現職派出所警員、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助教、國立政治大學公民社會暨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助理。為警察勞權運動者與警政研究者,主要研究領域為警察學、公共政策與公部門勞資關係,著有《活得像個穿制服的人:我是警察》。Facebook:王惀宇(https://www.facebook.com/luntalk/)